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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对污染物排放控制的要求,采用公司专利技术对污水进行处理。城市污水的运营模式有:
以 BOT 形式与当地政府合作,投资建设、经营污水处理厂。
以 TOT 形式收购在建或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。
BOT形式:建设—经营—移交
由本公司同政府委托部门签定合同,全额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,获得特许经营权。特许经营期满,将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。
* 特许经营期:在 20 — 30 年特许经营权期内本公司拥有自主经营权。
* 排放标准:按国家或地方标准确定进水指标和处理后的排放指标。
* 收费标准:根据当地的污水水质情况双方协商确定,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。
* 本公司的责任与风险:
——负责融资与投资;
——负责工程设计与施工建设;
——负责污水处理达标排放;
——承担污水处理厂经营中的盈亏风险。
* 当地政府的责任与配合事项:
——负责制定出台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政策和收费标准;明确污水处理费的结算和支付办法;指定污水处理费支付的担保单位,确保污水处理费按时、足额支付;
——负责以政府划拨的形式提供建厂所需土地,并搞好三通一平及污水处理厂区外的进出水管网建设。
——负责建设污水处理厂的项目可研报告、环境评估报告、立项、报批、报建等各有关手续。
——负责协调本公司在建设、经营期间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系。
TOT形式:转让—经营—移交
由本公司同政府指定的部门签定合同,获得特许经营权并运营政府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,特许经营期满,将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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